相信很多朋友都见到过这样一种情况,某某老板他明明只有一家公司/工厂在运营,但是他却同时有多家其它公司(企业法人)设立存在,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?也许有的人很不理解,认为完全没必要这样。但聪明的人就能大概其中原因。设立多个企业法人的出发点有多种,通常是基于规模扩张、占领市场及融资需求等因素的考虑。其实还有一种极为重要也是极为深入的需求,那就是安全的需求,安全需求有2个目的,一是基于对资产的安全,二是税收的安全。因为企业法人网状布局能构建更加安全的防护系统。
通常来说,总部(指生产基地、总公司或运营中心等实际经营的重要主体)的资产、收入隐藏难度比较大,因为一些固定投资的形成的资产明明白白的摆在那里。因此,总部就是重点保护对象,在设置网状布局时,总部应当在“网”的中间。从与税务部门的情感关系来说,总部所在地关系一般比较融洽,而外地关系情感系常常难以建立,为此,就要尽量让外地SW部门不能直接与总部发生关系。说到这里,相信聪明的你应该有了一个大概理解,因为各种因数在这里就不太方便做更深入的讲解。
需要提醒的是,法人之间尽量不要直接参股,建议以自然人股东出现,在保证不引起纠纷的前提下,可以设立“影子股东”,明白的人都能懂!
供应商和客户将中间层隔开,最中间的总部相对来说就比较安全。让这整个网状结构形成一个“大迷宫”,一旦遇到突发情况,让SW人员一进来就晕头转向,从而给予自己充分应对和“勾兑”时间。